组织机构
一、权力机构:山东水土保持学会会员代表大会
二、执行机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三、监督机构:监事会
四、办事机构:秘书处
根据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协调各所属机构工作,处理学会日常事务。
五、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6个)
接受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按照学会章程,组织专业学术活动。
专业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水土保持治理专业委员会
赵然杭
董 智、张永华、陈赫男
水土保持科技专业委员会
徐征和
王 梁、夏江宝、张荣华
水土保持监测专业委员会
衣学军
郭 兵、边 振、董明明
水土保持预防专业委员会
朱庆利
刘振美、沈洪亮、吴金磊
水土保持规划专业委员会
郑良勇
于诰方、曹利军、邢 涛
水土保持监督专业委员会
马 良
马 涛、马诗文、陈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