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奖
鲁水保会字〔2025〕11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 浏览次数:273
各专业委员会、各市水利(水务)局,全体会员:
根据《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鲁水保会字〔202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要点,经研究,现开展第八届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度开展突出贡献奖、优秀论文奖、优秀示范工程奖、科技先进县(市、区)和科技先进乡镇(街办)5项奖项评选。
(二)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推荐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突出贡献奖是奖励长期坚持在基层一线,或在水土保持管理、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在某研究领域有新的突破;或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精神和高尚职业道德,在水土保持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水土保持工作者。
2、优秀论文奖是奖励在水土保持及相关领域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已经发表或正式录用的科技论文作者,申报条件详见《管理办法》。申报奖励的论文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多名作者合著的论文,应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申报奖励论文的发表或录用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4日。
3、优秀示范工程奖是指奖励采用先进水土保持生态理念、科学技术、防治模式或成果装备,具有示范推广意义的工程。包括生态建设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两类,工程竣工时间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4日。申报条件详见《管理办法》。
4、科技先进县(市、区)是奖励以县域为单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路,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建成规模较大,措施体系完善,建管机制健全,综合效益突出,特别在水土保持科技创新、科普宣传、技术推广、现代化产业等领域成效显著的县(市、区)。
5、科技先进乡镇(街办)是奖励以乡镇为单元,以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表现突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效显著,能够集中体现当地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特色,并取得显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乡镇(街办)。
6、根据《管理办法》,突出贡献奖不超过3人;优秀示范工程奖不超过10项;优秀论文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3个等级,获奖数量不超过总申请数量的2/3,一等奖获奖成果的奖励证书中所列获奖人员不超过9名,二等奖不超过7名,三等奖不超过5名;科技先进县(市、区)不超过3个;科技先进乡镇(街办)不超过总申请数量的1/3。
二、申报方式与推荐渠道
1、各申报单位按照《管理办法》,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报工作。凡申报奖励的成果,须经推荐单位预审后,择优推荐到山东水土保持学会。
2、被推荐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山东水土保持学会个人会员。
3、具备“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资格的单位有:
(1)各设区市水土保持行业主管部门;
(2)山东水土保持学会各专业委员会;
(3)山东水土保持学会各单位会员。
4、拟申报优秀示范工程奖的完成单位,可由工程法人单位直接向学会申报。
三、推荐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应写明推荐的具体情况、推荐项目数、排序、预审情况等;
2、《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需签字盖章,电子版包括盖章PDF版和word版。应区分申请奖项类别,对照填写附件2、3、4、5、6,具体注意事项可参照推荐书内填写说明。
3、附件材料应附于推荐书后,勿另作封面,纸质版3份、PDF文档电子版1份。附件主要是根据申请奖项类别和《推荐书》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和业绩支持材料、论文(含期刊封面、目次、正文、发表或接收证明等)、工程证明文件、成效总结及佐证资料等复印件。
四、材料报送方式及截止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至2025年4月11日。
请各推荐单位于截止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将材料纸质版邮寄至学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学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秘书处:0531-66572195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5号3309室
电子邮箱:sdsbxh@163.com
学会网站:www.stbc.org.cn
微信公众号:
附件:鲁水保会字〔2025〕11号 关于开展第八届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山东水土保持学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