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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土保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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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山东水土保持学会“突出贡献奖”获得者赵晓梅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22-05-30 浏览次数:191


赵晓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0月出生,现任利津县水利局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正高级工程师。1990年7月毕业于石油物探学校工程测量专业,分配到利津县水利局,先后在水利局工程股、设计室、农水股、水土保持办公室工作。

利津县位于黄河最下游,土壤大部分为沙质,地势起伏不平,岗、坡、洼相间,风坑沙盖较多,林网不成体系,防风固沙能力差,水土流失问题较为突出。而且,随着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加快和开发生产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多,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也比较严重。2000年3月,利津县水利局成立水土保持办公室,赵晓梅同志被任命水土保持办公室主任。面对利津县由于自然因素和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她深感自己责任重大,怀着对家乡的眷眷之情,立志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改变家乡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做一点力所能及的工作。为了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她带领技术骨干深入基层、深入水保一线进行调查研究,凡是存在水土流失的地方,都留下了她深深的足印。


检查小流域治理工程(左一)

检查小流域治理工程(右一)


在实际工作中,赵晓梅同志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结合本地区水土保持工作实际,提出了有特色的工作思路。2000 年,在她的建议下,利津县积极引入市场经济机制,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资投劳治理水土流失,大力发展民营水保,重点实施了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王庄风沙片区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王庄风沙片综合治理开发采取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水、田、林、路综合开发治理的模式,实行了“谁投入、谁受益”的优惠政策,打破了单纯依靠国家投资治理的模式。坚持政府投入是引导、农民投入是主体的思路,建立起了多元化的投资机制,逐步形成集体、个体、联合体多方集资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调动了广大群众投资、投劳、自觉参与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形成了适宜利津县水土流失治理的综合开发治理模式。

2008 年以前,利津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相对滞后,为控制和减少人为水土流失,赵晓梅同志把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和预防监督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6·29”《水土保持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坚持集中宣传与经常宣传相结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当地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以《水土保持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宣传。面对全县开发生产建设项目较多,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和实施不理想等实际情况,2008年组织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县的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并造册登记。在全县68 个项目单位中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仅有3 家。她组织水保办工作人员,深入到每个项目,对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单位责令限期编报。2009-2019年,全县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占项目单位总数的90%以上;2020年至今,方案编报率已达100%。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深入企业讲解水土保持政策(左一)

赵晓梅同志热爱水土保持事业,不怕吃苦,工作踏实肯干,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在水土保持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成绩,现已成为东营市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骨干。2003 年度、2011年度被省水利厅评为省级水土保持先进个人;2004 年她所在的利津县水土保持办公室被省水利厅评为省级水土保持先进单位;多次荣获市、县水利工作先进个人。